2014第十届河南省糖酒食品交易会举办在即,为了确保展会的顺利进行,组委会也将对展会进行有效的管理。参展单位所有进馆的物品须接受门卫的安防检查,展会闭幕前,展品一律"许进不许出"。在展览的一天,参展单位的个人物品及手提展品可以在展览结束后出馆,在所有的手提物品出馆及租用物品收回之前,展台应有人看管。如果参展单位必须在展览期间将展品拿出展馆,则需持有主办单位开具的《参展单位物品出馆核准》(现场服务台处发放),并经组委会现场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放行。
1、展位收费:国际标准展位(3*3米)4000元,双开口展位加收500元
2、总冠名单位收费:冠名单位费用为:100万人民币(具体回馈项目请与组委会联系)
3、协办单位收费:30万人民币(具体回馈项目请与组委会联系)
4、支持单位:10万人民币(具体回馈项目请与组委会联系)
招商处联系人:
0371-63936753 63912198 86076095
13014553238 杨先生
13526582854 张女士
13949148644 耿先生
展品管理
(1)参展展品
A.展品(包括展位内张贴、摆放的产品宣传图片、资料以及未开包箱物品,下同)须是参展单位或经参展单位许可由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物品)。
B.在参展单位摊位内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视为违规展品,禁止参展,并由参展单位承担责任。
-涉及商标、专利、版权的展品,或未携带合法权利证书(复印件)。
-未按规定办理或携带展品参展协议的展品。
-不能说明来源或归属的展品。
-其它不符规定的展品。
(2)展品管理
A.各参展单位、参展团组须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规,确保参展技术和产品不构成侵权,并做好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工作。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参展单位撤走被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展品。
B.严禁在现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出现欺诈等恶劣行为,现场安排工商执法机关检查,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
C.在展示宣传中不得出现政治问题,确保展位、宣传资料、名片、产品包装不出现其字样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