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台湾国际食品展将于2016年11月18日-21日在台北南港展览馆(台北市南港区经贸二路1号)举办,下面火爆食品网为您详细介绍会场要求。
摊位分配
1、登记於报名截止或摊位额满时,由大会筹备处依产品类别统一分区,在厂商协调会时,由厂商依所属产品类别区域分别圈选其摊位位置。(摊位圈选不得横跨走道)。
2、 摊位数多者,於厂商协调会时,优先圈选摊位。
3、摊位数相同者,於厂商协调会时依抽签方式圈选摊位位置。
4、数家厂商不得合并登记选摊位。
5、摊位圈选方式主办单位保留後变更的权利。
退展规定
1、参展订金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摊位分配後退出参展者,其所缴纳之参展费用充作本展览会宣传经费支出,不予退还。
2、参展厂商所租摊位、不得私自转让或以非报名时申请之公司名称(包括赞助厂商名称)参加展出。如有违反,本公司除立即收回转让之摊位、停止非报名厂商继续展出外,对於转让者将禁其两年内参加本公司在国内举办之任何贸易推广活动。
3、参展厂商所展示之产品,必须与本展主题相关之产品,否则不得展出,且所缴参展费用不予退还。
展览公约
1、本展为提昇展出水准与专业性,与本展主题无关之展品请勿展出,如有违反大会规定,大会有权停止该厂商继续展出。
2、参展厂商未经大会授权,不得以大会名义制作纪念品贩售。
3、本次展览依外贸协会国内专业展览一般规定行之。
4、因故未能开展时,本会得无息退还厂商已缴之参用,不负赔偿及法律责任。
5、严禁厂商展出仿冒商标或侵犯他人权利之产品,如有违反,除要求停止其展出仿冒产品外,并不得参加下届展览。
6、严禁厂商於展场贩卖过期商品,若有违反者,厂商需照商品原价之百倍金额赔偿予大会。
7、厂商应於展场开立发票或收据予消费者,若经查违法,需由厂商自行承受後果。
8、参展产品必须与报名表格资料符合且符合主题,展品不得超出承租范围以外,如违反规定,大会得令其出场。
8、展示期间因天灾等不可抗拒事件,致厂商权益受损时,以缴费用恕不退还。
9、展场摊位设施规划,主办单位有权依实际需要调整安排,展商必须予以配合展场音量不得超过70分贝,若经劝阻不改善者,将依世贸展场规定执行断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