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进口食品产业近年来伴随着市场需求水平的提升,进口总数以及进口贸易额都在不断快速的增长过程中,但是同时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也经历了一系列变革,监管模式从“逐批成品检验”逐步发展为“抽批检验”,即根据进口国风险、企业分类及产品定级,确定不同的抽批率,并结合企业诚信管理、产品风险管理进行动态调整。近年来,电子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和集中审单系统的试点改革,为全过程监管提供了操作平台和技术,并确保了抽批检验的随机性和适宜性。可以说,出口食品检验监管模式已经从单纯的以终成品检验为手段的合格判定,发展为从源头到成品全过程监管为主体的合格评定活动。
笔者认为,目前实施的分类管理模式与过去相比,在监管理念、执法方式、把关成效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已经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依然存在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管理模式仍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目前依然基于报检“批”进行抽检,把批次检验(检测)合格作为出口放行主要凭据。这种模式侧重于“检”,辅之以“管”,与发达国家通行的对食品以监管为主、检验验证的模式相比,已落后于外贸经济发展的要求。此外,政府部门单独完成检验、判定、发证和监督全流程,权力过于集中,极易被公众质疑其公正性。
2.快速通关与抽批检验周期依然存在冲突。随着开放型经济的飞速发展,当前进出口食品物流供应链对口岸通关速度的要求与日俱增,激烈的竞争和瞬息万变的市场更加剧了企业“快马加鞭”的出货节奏。而目前的出口食品检验流程规定,对于抽中批的检验流程一般包括企业自检、报检、官方现场抽检、现场感官检验、实验室检测(农残、药残、微生物等安全卫生项目检测)、合格判定放行、口岸机构抽批查验等环节,周期相对较长。尤其是实验室检测环节的周期根据项目不同往往需要5~10天,这使得中小型出口食品企业更加难以承受。由于规模较小、质量控制水平参差不齐,这类企业抽检比例一般相对较高,但其订单往往又以“短平快”为主,这就更加凸显了“争分夺秒”快速出货与“按部就班”检验放行之间的矛盾。
3.检力不足的窘境依然无法根除。抽批检验虽然有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但随着外贸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数量逐年增多,品牌种类更加繁杂,出货周期越来越快,加上检验监管的要求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检力不足的情况依然存在,影响了检验监管的效果。
只有从多个方面建立起对于进口食品的监督和管理才能切实的进口食品产品的安全,推动进口食品贸易以及整体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