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七届(北京)休闲食品展览会展会要求
2015第七届中国(北京)国际休闲食品展览会是国内行业的大型展览会,在国内外的行业市场中都拥有着很高的度。组委会将继续和国际相关机构合作,海外设置了韩国、马来西亚、俄罗斯、奥地利、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泰国、台湾等招商代理机构。
1、展商的要求:
a、展商确保其作为主体参展,不得转让第三方参展。
b、展商不得展出与会议无关的展品,展商展出的所有物品、宣传品或服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符合相关的标准。
c、展商应确保其展品符合与之相关国家安全标准和环境保护的规定;不能在展出期间危及人身安全和对环境造成损害;并确保其展出物不侵犯或不可能侵犯任何其他方与专利、商标、版权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权益;不能标记有任何损害中国利益的图标和文字。
d、展商如违反上述,组委会有权终止其参展资格,立即离开展馆并撤走展品(组委会对其损失或索赔不负任何责任)。
2、展览会进场规则
a、所有参展单位须于2015年06月1日前缴清全部参展费用。如逾期未付,大会组委会有权不予保留确认的展位。
b、特装展位展馆方将向特装承建商收取50元每平方米的特装管理费、押金及20元每人施工证件费,进场时直接支付展馆方。
3、展会的变更和取消
组委会如遇不可抗力如:火灾、水灾 、地震;国家有关部门公告的大规模疫情;展馆被政府征用;战争、内乱、军变、篡权等,有权改变展览日期或取消展览。如有改变,组委会将会及时通告展商。
4、参展许可及非转让性
a、未经组委会同意,展商不能转让展位的任何部分给第三方。
b、组委会对未经其同意的一切转让不予以承认,对由此给展商带来的不利,组委会不负任何责任。
5、展品的保险和安全
展商应对其展品保管负责,组委会提醒展商在移动、运输、装卸展品及布展时、展览中对展品安全自行负责。对参展物品的保险责任,由展商自行决定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
6、组委会责任限度
为本展会提供服务的展馆提供方、展览装修工程服务公司、展品运输代理公司、酒店和会务服务公司都是独立的,因与他们相关的责任所导致对展商不利,组委会将协助展商处理,但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7、专业观众邀请
a、专业观众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参展单位共同发出邀请并发放参观票,专业观众凭参观票或名片登记后进场参观。
b、大会组委会为各参展单位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参观券,便于各参展单位自行发出邀请,需要参观票的参展单位请在2015年6月1日前向大会组委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