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七届上海国际冷冻冷藏食品博览会标准展台搭建指南
上海海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受主办单位委托,承揽本次展览会的标准展台搭建,提供展览会现场服务,展商可就有关展台搭建事宜与我公司联系。为确保展览会的顺利进行,请各参展商依照本指南的有关规定作出安排,以免延误展出及产生附加费用。
搭建服务
1.标准展台提供:咨询桌一张、椅子二把、射灯二只、地毯、220V/500W电源插座一个、中英文楣板,若需增加设施请提前申请。
2.租用光地的摊位不提供任何设施、若需接驳照明或动力电源的请提前申请。
3.特殊造型请根据展厅高度设计。
4.我司提供特装及标准展台的设计及布置服务,展商可就相关事宜与我司联系,价格另议。
注意事项
需要特殊电源及增加标准配置以外的设施,请在8月10日前将租赁单传真至我司,现场租赁将加收50%-100%加急费。
1.所有展期内出租的家具和电源装置均以租赁为原则,物品须保持完好无损,任何关于租赁物品不满意必须在展览会开幕前提出,否则将被认为物品已完好。
2.展商不得私接电源,若有特殊照明需要,必须交我司安装。
3.禁止在展板上打洞及其它污染损坏,不得损坏展馆及其它展览设施,否则将按原价赔偿。
租赁须知
租赁订单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0日。 超过此截止日后的订单作加急处理。
付 款
1.所有订单须全额付款至:
开户名:上海海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定海支行
账 号:316683--03000335664
2.订单确认方式:
2.1 收到您的订单复印件;
2.2 收到您在截止日之前的汇款凭证(传真件即可)。
3.为您能得到实惠的租赁价,我们建议您尽快在截止日之前办妥租赁手续。对于现场租赁,我们将一律按订单单价的50%-100%收取加急费。
4.电源接搭必须使用展馆专用电箱。
5.对没有确认的订单我们将不予考虑。
租赁和电器安装条款
1.有租赁内容以租赁订单内容为准。任何租赁的展具如有损失,该展商应予以赔偿。
2.对水、气的提供,展商应准备相应的连接配件。
3.对电压不稳反应特别敏感的设备,该展商应自备稳压器。对水压和水温有特殊要求的展商应自备特殊的配件。
4.对家具租赁和安装的任何投诉应在展会开始前提出,否则作租赁及安装正常处理。展商不允许自行安装射灯或日光灯(违者引发严重后果责任自负)。展商自己提供的灯具应按标定的价格提供给上海海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5.展商应将安装的电器标在平面图上。如没有标示,我们将自行处置。对电器需要改装的展商,我们将收取改装费。
2016第七届上海国际冷冻冷藏食品博览会特装展台搭建
1.所有特殊展台搭建必需使用防火地毯,不允许私拉电箱、电线,严格执行新国际博览中心搭建指南相关规定,不按规定将扣除施工押金。施工押金54平方(含54平方)5000元 54平方-100平方(含100平方) 10000元 100平方以上 押金20000元 特装管理费25元每平米 详情咨询主场搭建公司 上海海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2.从安全考虑,建议特装企业尽量使用组委会指定的搭建商,否者出现实物与效果图有出入,搭建使用材料劣质等分歧或相关纠纷,都将与组委会无关。
3.如有其它问题,请与组委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