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展会质量,扩大展会影响,营造文明展会、和谐共赢,特制定以下须知:
1、参展企业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商业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凡是企业参展,有试吃类活动的,所在展位上需提供至少一个健康证。
2、参展企业在申请参展位置前须将公司的参展产品或服务详尽推介资料提供给组委会,组委会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纳申请人有关拟参展产品或服务的申请,参展商实际参展的商品或服务与其申请不一致的,组委会随时有权取消展位或限制其展出或要求其补交相关费用后调整其展位。
3、参展申请协议签订后,参展商需按约定向组委会支付参展费用,参展商在付清展位费用后方有权使用所定展位。
4、参展商在任何时间终止合约,组委会将不退还已交的参展费用;对于参展商在开展前要求改变已定展位面积,组委会将取消其原来所定展位,按重新申请新展位处理,申请变动时间截止10月31日。
5、参展商须按合同协议及时付款,否则,组委会将终止协议(及参展商参展的权利),并且不需通知对方,对已交的参展费也将不予退还,组委会有权拒绝参展商进场或搭建展位。
6、参展商不得转租或允许他人使用其展位或部分展位。
7、展商产品陈列展示必须在其展位内陈列展示,不得超出展位(特殊情况必须经组委会批准并在指定地点展示或宣传),样品和印刷品的派发须控制在糖酒会所在馆许可范围内。
8、因参展商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危险(偷窃、丢失、破坏等)自行承担后果,组委会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
9、参展商所使用的音响设备声音需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影响周边其他展商,否则组委会有权制止使用或没收其设置。
10、在展会开展前展位图纸的变动及已定展位的适当合理调整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参展商不能以此改动提出终止合约或赔偿,且组委会不退付任何费用
望各参展商共同遵守!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