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22日,2020亚洲食品展(南京)在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举办,为了大家更好参展2020亚洲食品展(南京),下面介绍给大家2020亚洲食品展(南京)展会管理!
2020亚洲食品展(南京)展会管理
1、参展企业资格审定
a.本展会参展企业应与食品、酒类、饮料、包装机械等组委会规定范围内行业相关的生产厂家、贸易企业或其他从事此类商品代理、研发等独立法人机构。
b.本展会参展企业所展出的展品不涉及商标或其它侵权行为,并在其他展览参展过程中没有产品侵权或其它不良记录。
2、展台管理与使用
a.展台仅供展商展示其产品之用。
b.展品的展示与现场操作不得对观众或其他展商构成任何干扰。现场表演音乐不得超过45分贝,对按规定属于有噪声、有害、有危险或不适合展览会正常进行的展览装置和现场操作,主办单位有权将其撤离或作出调整,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均由该展商承担。
c.展商如需使用无线电及雷达装置,须向主办单位申请频率并批准后方可使用。
d.展厅通道应始终保持至少3米的宽度。展商不得在通道或空地处放任何阻挡物品,悬挂标记或突起物。
e.特装作业:特装木制材料进馆前须涂防火涂料,进馆的电缆均须包上蛇皮管;严禁在馆内进行粉刷涂料(如喷漆、油漆)、电焊等施工作业;如搭建商违反规定现场喷刷,我公司将对其按照特装展台面积加收500元/平方米的特装管理费。特装高度不得超过4.5米。
3、入场须知
参展商
参展商在展览期间可于组委会规定的展商入场和退场时间内管理其展台;如果在超过上述时间的时段进入展馆,则必须征得组委会的同意。
承建商
除大会指定承建商之外,其他承建商(包括展台搭建,内部装饰)只有在签署协议遵守组委会所制定的相关规定之后,才能在进场/撤馆期间进行展台搭建/拆卸。
在展览期间,承建商只有在提供正当理由(例如展台维护/维修),并向展览会现场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后,才能获取少量的特别入场证。
4、展品陈列
a.展商必须在11月20日-22日的整个展览期间展示其展品。在展览会正式结束之前,任何展商不得擅自将展品撤离展馆。
b.展商须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则,确认参展商品不构成侵权,并做好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
c.展览宣传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内容及字样。
d.不得摆放展会要求范围之外的展品。
5、展位清洁
组委会负责展厅内的一般清洁工作,包括每天展览会结束之后通道、公共区域的地毯/地板清扫和垃圾清理。参展商负责自己展台内部展品及展具的清洁工作。
6、争端解决
展览现场发生争执时,组委会有权采取必要行动以维护展览会的利益和所有参展商的平等权利。作为展览会的组织者,组委会的决定为终的决定,争议各方必须共同遵守。
7、补充条款
组委会保留制定并发布补充条款的权力。所有补充条款将作为本参展条款的一部分,并对参展企业有约束力。
8、协议终止
参展企业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组委会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参展企业缴付的展位租金将不予退还,此外还应赔偿因终止合同给组委会造成的损失:
a.逾期未付清全额参展费用。
b.未经组委会书面许可转租或转让展位。
c.其它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妨碍展览会正常进行的行为。
9、解释
本规定的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