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第二届休闲食品博览会展商的展台配置、设计及施工
2012第二届中国国际休闲食品博览会展商的展台配置、设计及施工:
1、所有展台内使用或展示的展品、物料及装修,须做好防火措施,并符合相关安全防火及建筑规定。
2、标准展位:
a、标准展位由展馆负责搭建,参展商负责展位内的装饰、布置。
b、标准展位配置:三面围板(高2.5米)、中英文楣板、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一只5A/220V电源插座、两盏100W照明灯,展位地毯。
c、各参展企业展位楣板文字(中英文)的原始资料来源于各企业参展申报资料。标准展位的楣板由大会统一制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覆盖、更改。确需修改或重新制作的须上报展商报到处,经核实同意后方可更改。
3、特装展位:
a、光地展台指空地,不带任何配置,需要进行特殊设计及装修。(请注意展馆限高:展馆限高8米),相关证件办理,可委托各参展单位采用的特装展位搭建商代为完成。
b、凡租用光地展台需做特殊装修的企业,必须提前于2012年05月1日前派人员到主展场办理进场施工手续,每人每证10元,并交纳特装管理费20元/平方米及接电费(接电费报价见“展具租赁表”)。需增加用电的参展商,必须申请报装,不得私接公共电源及水源。此项工作,参展单位可交由特殊装修的承建商完成。
c、各参展商或承建商进馆施工前应向展览馆营运部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展位施工设计平面图、布线图及配电图;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及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经审核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后方可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在未办妥入馆施工的必要手续之前,将被拒绝入馆进行装修。
d、布展期间,如参展商需要2012年07月3号下午17:00以后加班,须提前提出申请,展馆将收取加班费,加班费为3000元∕小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