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本届展会租用特装展位的参展商布展时间为二天(2016年5月4日9:00-17:00,2016年5月5日9:00-17:00);标准展位的参展商布展时间为一天(2016年5月5日9:00-17:00);若超过规定时间,场馆将收取加班费(加班详情请参照本手册附表12加班单回执表)。为布展工作高效进行,请您在入馆前准备好所需的物品、装饰材料及有关工具,务必在二天内完成布展。
B.登记:请各参展商带好展商报到登记单及名片,于5月4日(9:00-17:00)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上海市漕宝路66号)西接待大厅主办单位现场服务处填写登记表格,领取展会工作证等资料。
1.2 仓储
1、因场地限制,凡本市单位一般不提供仓储位置,境外或外地单位的确需中转仓储的,请提前与主办单位指定的运输代理商联系,取得许可后,方能进行仓储。
2、仓储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将有关展品储于指定地点。
3、主办单位有权拒绝一切危险品及与展览会无关的物品入库和进展厅。
1.3 特装搭建
本届展会租用光地参展商如对展位有特殊搭建要求,请于4月20日之前将特装展台的图纸(包括施工图)交大会指定主场承建运营服务商审核,展台结构经审核确认符合结构安全及消防安全后,在截止日期前同主场承建运营办理施工及水电气申请手续后,于5月4日上午9:00起进馆施工。进馆前需办理施工证,交纳光地搭建管理费和押金后,方可进馆施工,车辆进馆(进展馆卸货区或展厅)还需办理运输车辆出入证(外省市车辆进入展馆交通)。
1、多层展台及室外展台搭建的参展厂商请于主场承建运营服务商联系(021-50342030),索取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室外展台及多层展台搭建”新管理条例。
2、特装展台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不容许使用弹力布。
3、如在进馆时产品需用铲车(负重不得超过3吨,产品不得超过6L×3.2 W×3H米)请提前十天于4月7日前通知指定货运单位。
4、有关展位所需特殊设备要求,请于4月20日之前书面通知主场承建商,并支付相关费用,如现场临时增加,将加收50%加急费。
1.4 现场
1、提供220V照明电源(标准展位免费),负载500W。如需380V动力电源或使用其他大容量电源,请提前二周(4月10日之前)通知大会主场承建商,并支付相关费用。
2、提供24小时清洁及保安工作,贵重物品请参展商自行保管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