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16届上海国际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博览会展览会的宣传活动
1、各参展单位除了在自己的展台范围内摆放展品外,严禁在展场的其他地方进行任何广告示范或其他促销活动或张贴广告。
2、所有在展会期间播放的电影、录像带或幻灯片参展单位必须预先严格审查,任何单位不得播放与本展会展示范围不相符的内容,不得对观众或其他参展单位造成影响(如声、光、电等)。
3、未经主办单位的书面同意,任何参展单位不得在展场内摄影、录音或作电视电台广播。
4、确保展品在严格控制下操作,并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5、确保机械所有可移动部分不得对人造成损伤,不得影响相邻展位的正常展示。
6、参展单位自行负责由展品示范所产生的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