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季糖酒会展区广告宣传管理
(一)、展区内广告由展区组统一规划、收费和管理。凡需要在展区内设置广告以及组织广告宣传活动的参展单位必须到展区组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在组委会指定的位置和时间内设置和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展会期间,展区内任何未经批准的广告宣传活动和违规设置的广告将予以取缔。
(二)、参展单位若邀请名人参与有关活动,须提前向组委会及公安机关申报方案,获批后方可实施,并在活动当日自行安排足够数量的安保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
(三)、禁止在展区使用功率放大器等扩音设备,参展单位只能使用电视机等45分贝以下小音量设备;音响设备的使用,不能影响相邻展位的展示和交易;对于不能自行控制音量的单位,组委会将拒该展位提供相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