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将食品纳入国家 鼓励媒体揭露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日下午分组审议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在充分肯定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指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需常抓不懈。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关心的大事。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开展对这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这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代表意见的尊重和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关心。这次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分赴7个省份,实地考察了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超市、饭店、餐馆、食品集贸市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等57个相关单位,并先后召开28场座谈会,检查深入、扎实,有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执法检查报告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各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意见和建议,内容符合实际,全面到位。
此外,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如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食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亚于金融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以法治的方式维护公民的“食品安全权”;推进食品,尤其是农产品的规模化、产业化生产经验,从根本上食品质量;参照科学依据,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和认定标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强化食品生产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宣传力度,将涉及到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针对从业者流动性强等特点,加大宣传力度并从严考核;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等。
我国已初步建立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胡浩、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9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时说,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路甬祥说,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有所加强,组建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并建立评估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了以31个省级、244个地市级和377个县级食品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点组成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路甬祥同时指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基础薄弱、能力不足,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还不适应监管工作的要求。”
他建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和标准体系建设,建立监测资源和数据共享机制,尽快解决有些食品无标准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平,增强标准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