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届糖酒会“葡萄酒及烈酒商务活动区”使用办法
为给第86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下称"糖酒会")葡萄酒及国际烈酒馆(1、2号馆),参展单位提供更好的推广、洽谈的场所,组委会将在1、2号馆连接馆一楼设"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商务活动区"(下称"商务区"),免费供相关参展单位举办品鉴、交流、推广等活动。
一、活动设置及时间安排
2012年3月23日-25日 9:15-16:30 共设活动12场,每天四场,每场90分钟
二、申请方法
1、各参展单位、组团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须在 2012 年 2 月 21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表(见附件)至组委会;
2、组委会将根据汇总情况,综合考虑筛选后,在申请截止后 5 个工作日以内通知相关入选使用单位,同时在官方网站公布使用单位及活动内容,并在现场对外公示相关活动。
官方网站:www.qgtjh.com
联系人:张 叶
电 话:(010)68317248 18628103228
传 真:(028)61100316
邮 箱:tjh028@163.com
三、管理细则
3、 为确保商务区正常环境和秩序,入选使用单位须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向组委会缴纳场地金,每场为5000元人民币,须于3月9日前将场地金汇入组委会下述账户。
收款单位:中糖新世纪国际会展(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 号:0200 2049 0920 0008 594
4、已缴纳场地金的使用单位,须在报到时带上展位证及场地金缴纳凭证在相应场次活动开始前半小时到 "商务活动区现场服务处"办理使用手续。
5、活动结束,使用单位须带上由组委会现场工作人员签字的确认单到组委会财务组办理场地金退还手续,金将于糖酒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使用单位。
6、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改变商务区的布置,如有特殊需求,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报组委会审定备案。
7、如使用单位邀请人士参与活动,须向组委会及公安机关申报,获批后方可实施,并自行安排足够数量的安保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
8、每场活动时间为90分钟,含会场布置、活动及场地清理时间,使用单位须严格遵守,合理安排,不得占用相邻活动的时间。如违反规定而引起的纠纷由此单位负完全责任,组委会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整个商务区的正常运转,所缴纳的场地金不予退还。
9、入选单位若因自身原因未能使用场地,场地金不予退还。
10、活动结束后,有物品或场地损坏须照价赔偿,费用从场地金中扣除,若不足则须补齐。
四、规划说明
配置
商务区依照剧院式布置,可容纳 200 人左右,由组委会免费提供,其中包含灯光、音响、演讲台、酒柜、投影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