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春季京、津、冀糖酒会廊坊展览特装展位施工、布展须知
2012春季京、津、冀糖酒会廊坊国际展览特装展位施工、布展须知:
1、特殊装修展台指光地(含标改),不带任何配置,需要进行特殊设计及装修(展台搭建限高为5米)。
2、展位设计图报批:特装展台参展商务必在布展前20天将报馆材料邮寄至展览馆审核。
地址:廊坊开发区友谊路国际展览馆A馆207室(邮编:065001)
联系人:赵华(先生)
电话:0316—607823318831626603
3、各参展商或承建商进馆施工前应向展馆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展位施工设计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用电总负荷及配电图;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及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工证复印件;展位材料防火性文字说明,并签署《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责任状》。并填写特装施工搭建申请表,所有文件均需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经审核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后方可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在未办妥入馆施工的必要手续之前,将被拒绝进馆施工。如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展馆方有权阻止其搭建行为。(以上资料到www.lfgz.com下载)
4、馆内搭建二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以及搭建馆外展台时须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并加盖有相关资质设计院的审核章和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从设计到施工应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5、凡租用光地展台需做特殊装修的企业,须在展会规定的时间内派人员到组织单位办理进场
施工手续,包括:施工管理费、证件费、接电费及施工押金。需用电、用水、接网线和电话线
的参展商,必须提前申请,并向展馆方交纳相关费用,不得私接公共电源及水源。
(1)施工管理费:指为工程施工间接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如保洁费、保安费、馆内设施使用费。
(2)证件费:施工证件的制作及管理。
(3)接电费:分为临时用电和展会用电,以下加以说明:
临时用电:按布展期间展台用电量申报,其中含接驳费、电费、管理费。
展会用电:按展会召开期间展台用电量申报,分为照明电220V和动力电380V,其中含接驳费、电源费、电费、管理费。
(4)施工押金:为确保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规范搭建,避免损坏展馆及展会利益的行为应在进馆前向展馆方缴纳施工押金。
6、布展期间,如参展商需要当日闭馆以后加班,须提前向展馆方提出申请,展馆将收取加班费用。
7、电力施工:
施工单位雇用的电工必须具备国家劳动部门认可的电工资质。电工须持有效《电工进网作业证》上岗施工。
8、消防安全:
搭建展位所用的材料必须达到防火要求,禁止使用弹力布等纺织物,所有电气接头必须采用尼龙接头或磁接头,电线必须采用双护套线。电源处所铺设电缆应须选用公安消防部门检查橡套电缆,穿过人行地面通道的电线均需做过桥保护(铺设绝缘橡胶板式橡胶过桥),经展馆方检验合格后方可接驳送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线,违者展馆方有权加以处罚。
9、按展馆相关规定,空气压缩机不得放置在展馆内,必须置于馆外。
10、请勿擅自在展场内的天花板悬吊或垂饰任何物品,不得在地板、墙璧或建筑物的任何部分安装任何展台装饰或挂点,展馆任何部分不得打入钉子、螺丝或钻洞。请勿在展馆墙面上使用粘胶物,因摊位搭建和拆除造成的地面损坏,由参展商负责赔偿。有关搭建的详细规定请向组织单位或展馆单位咨询。
11、租用空地自行制作任何装饰、搭建,无论是在地面还是空中均不得超出所租用的空地面积及所属空间。
12、展台内任何设施不得超过划定的展台界限。
13、各特装的卫生由参展商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