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阳糖酒会展馆保卫、防火规定
2012第八届河南省糖酒会展馆安全保卫、防火规定:
一、展馆安全保卫规定
为了维护糖酒会的良好秩序,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大会安全,依据社会治安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本届展会组委会成立安保组,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保卫方案,提高与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糖酒会各项规定,共同维护糖酒会秩序,确保糖酒会安全。
(二)加强糖酒会证件管理,所有人员须将大会证件挂在胸前,服从和配合安保人员检查。不准将证件转借他人和带无证人员进馆。
(三)做好安全防盗工作,妥善保管好参展样品和个人随身物品, 如有丢失责任自负。每天闭馆前,将贵重展品存放在展柜或保险柜内也可采取其它有效保护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展、样品摆出展位外。开、闭展时要清点好数目,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大会安保组。
(四)筹撤展期间,运送展样品的汽车,按指定地点临时停放,凭有效证件,经保卫人员查验后放行。进入馆区的汽车须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
(五)展会期间展品只准进,不准出,如果需要运出展品,须经主场服务商同意,并开出馆证明。
二、展馆防火规定
为做好糖酒会展馆的安全防火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糖酒会展馆需要,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1、各参展单位的负责人为相应各展区的防火责任人。
2、各防火责任人对所在展区、展位安全防火工作负全责。
3、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和省实施《消防法》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消防工作防范措施,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检查,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全馆禁止吸烟
糖酒会展馆内禁止吸烟。违者参照《消防法》及省实施《消防法》办法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吊扣或没收证件、通报批评、出馆等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消防通道始终保持畅通无阻
筹、撤展期间各种装修材料、展样品不得堆放在展厅门口或展馆通道上,严禁在展位以外的任何地方摆放展样品,更不得将展样品悬挂在消防、配电、空调设施或天花上。安全管理人员有责任对违规摆放的物品进行清理,清理中造成的任何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物主承担。
(四)各类装修、搭建必须申报
凡进馆进行各类装修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办理有效进馆证件后,方可进行施工布展。
(五)展位装修消防安全要求
展位装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装修工程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和以下规定,进行设计施工。
1、各参展、筹展、施工人员,须自觉爱护展馆内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阻挡、圈占、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装修设计和施工不能超过展位的垂直投影,不得占用通道。馆内装修构架(含展品、灯箱等)必须与天花板保持0.8米以上的净空。消防栓和灭火器材前1.5米范围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无天花的展馆应离设备层0.5米,所有展位及装修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顶,以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功能正常发挥。所有装修框架和展样品摆放,必须牢固可靠,避免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
2、所有装修和装饰材料均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展馆内不得使用未经阻燃处理的草、竹、藤、纸、树皮、泡沫、芦苇、可燃塑料板(万通板)、可燃地毯、布料和木板等物品作装修和装饰用料。
3、电气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和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技术有关规定。各施工单位进场布展前须将用电负荷报送主场服务商审核,施工完毕,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
4、广告牌、灯箱、灯柱内须留有对流的散热孔,日光灯镇流器应采用消防科研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筒灯、射灯、石英灯等灯具的安装须与展品、装饰物等保持30CM以上的距离,并应加装接线盒,电线不准外露。
5、展馆各展位不准使用电水壶、电炉、电烫斗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确实有需要,须向主场服务商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大功率的灯具(100W以上)应加装防护装置,并应安装在不燃结构上。
6、电工须持证上岗。重点展区和自行搭装的展位、中心展台等,须有专职电工留守值班。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展馆
1、不准将烟花、爆竹、汽油、煤油、氢气以及保卫部门认为可能威胁展馆安全的物品带入馆内。
(七)认真做好清场工作
1、筹展期间使用的各类展样品包装箱、纸屑等杂物务必在糖酒会开幕前及时清理出馆外,严禁将其存放在展位内、柜顶或展位板壁背后,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糖酒会每天闭馆前,各参展单位应积极配合保卫人员做好清场工作。清场的主要内容有:展位内的可燃杂物、火种和其它灾害隐患;切断本展位的电源;保管好贵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