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物价局,各宾馆、酒店、饭店、旅社、招待所:
为做好“第87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糖酒会”)期间的保障服务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糖酒会”期间对我市宾馆、酒店、饭店、旅社、招待所(以下简称“饭店”)客房价格实行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22日止,对全市饭店客房价格实行限价管理。
二、标准房具体限价标准如下(单位:元/间·日):
五星级 | 四星级 | 三星级 | 二星级 | 二星级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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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元 | ≤1050元 | ≤850元 | ≤450元 | ≤300元 |
(非星级饭店中软硬条件基本达到星级饭店标准的比照星级饭店限价管。) |
三、以上为各类饭店标准房的限价,下浮不限,各饭店可根据实际确定本企业具体执行价格。饭店现行标准房挂牌价格低于上述限价的,仍按现行挂牌价格执行。所有饭店不得在房价之外另收服务费。
四、上述标准房是指饭店内所有单间客房设置的各类双人床或单人床房型。
五、各旅行社、广告、会展公司等中介机构代表客户订房,其提供给终客户入住的标准房价格不得超过本通知规定的限价。
六、各饭店在会议期间对会议代表以外的散客、旅游团队等也应执行限价政策。并按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服务总台的醒目位置公示限价后的客房价格,公示内容包括:客房类型、客房价格、12358投诉电话等。
七、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确保限价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糖酒会”期间,我市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集中检查力量对辖区内各饭店执行限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规现象,确保限价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对代表投诉的价格违法行为,要打破隶属关系界线,做到谁受理谁办理,价格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对违反限价管理措施的饭店,将依法严厉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