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程序及要求
1、请填妥《参展回执表》,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参展单位的展位费、金(金使用明细详见附件)、广告费须在递交回执表后7个工作日内汇至组委会帐户,并把汇款凭证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查对;
2、展位安排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确定展位后,7个工作日内没有及时收到参展企业参展费用及金时(两者缺一不可),组委会有权对展位进行调整,或不再保留该企业展位;
3、组委会收到回执表后将于4月20日前向参展企业发送《参展指南》。
4、《参展回执表》盖章完毕后,参展商须在展会前一个星期,向组委会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负责人身份证),其产品代理或授权委托书、卫生许可证、质量合格证、食品同一批次的抽检报告的复印件一套,参展商自留一套各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悬挂于展位醒目位置向参观观众公示。参展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食品卫生等有关标准,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会交易,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后果自负。
5、直接入口食品,售货员应穿隔离衣、戴隔离帽、戴手套、口罩。
6、食品应按类别、生熟分开摆放,直接入口食品应盖保鲜膜。
7、参展单位不得随意转租或更换展位,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