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季全国糖酒会为确保商务区正常的环境和秩序,入选使用单位须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向主办单位缴纳场地金,每场金为5000元人民币,须于9月28日前将场地金汇入糖酒会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中糖新世纪国际会展(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 号:0200 2049 0920 0008 594
已缴纳场地金的使用单位,须在报到时带上展位证及场地金缴纳凭证在相应场次活动开始前半小时到 “商务活动区现场服务处”办理使用手续。
活动结束,使用单位须带上由组委会现场工作人员签字的确认单到组委会财务组办理场地金退还手续,金将于糖酒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改变商务区的布置,如有特殊需求,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报组委会审定备案。
如使用单位邀请人士参与活动,须向组委会及公安机关申报,获批后方可实施,并自行安排足够数量的安保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
每场活动时间为90分钟,含会场布置、活动及场地清理时间,使用单位须严格遵守,不得占用相邻活动的时间。如违反规定而引起的纠纷由此单位负完全责任,组委会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整个商务区的正常运转,所缴纳的场地金不予退还。
入选单位若因自身原因未能使用场地,场地金不予退还。
活动结束后,如有物品或场地损坏须照价赔偿,费用从场地金中扣除,若不足则须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