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第五届绿色食品博览会展馆现场管理规定
2012第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展馆现场管理规定:
1、展馆室内展厅地面承重为5吨/平方米,特装搭建层高限高为8米,超高超重应申请。
2、参布展人员按照展会公布的时间进出展馆,并佩带有效证件进出,展馆内禁止吸烟。
3、各类装修、搭建必须申报,凡进馆进行各类装修的施工单位,不论装修面积大小,办理施工证和进馆证后,签订协议,遵守有关协议和规定。
4、布展货车按主办单位规定的时间凭展馆发放的布展车辆通行证进场,按指定地点(物流门口)临时停放,卸货(装货)后应立即驶出展馆。
5、展出期间进馆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所有车辆应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疏导,司机不得离车。
6、展馆禁止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刺激气味物品、腐蚀污染物、动物入内;禁止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的人员、物品进入;禁止动火、电焊。
7、禁止未经展馆同意的单位或个人招揽业务(快餐、物流、租赁、发放传单);参布展单位和人员应拒绝未经展馆同意的服务,否则造成后果自负。
8、展馆是公共场所,注意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物品,负责展位物品安全,以防丢失;参展商在展期内应对自己的物品安全负责,严防盗窃、诈骗行为;如需寄存,请到展馆服务中心办理。
9、请勿在人行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强弱电地插等处摆、挂、贴和钉展览样品、包装物宣传品或其他标志。
10、未经展馆批准,禁止在展厅屋顶悬挂物品。
11、布展车辆凭证入场,到指定地点卸货,卸货后即走。
12、布展人员到指定入口凭证入场,一人一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