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社,民间艺术的瑰宝,承载着百姓的希望和理想。在舞阳县流传三百多年的“众社龙为首,龙社不挡脑阁道”的说法,印证了“脑阁”的鼎盛和独特的艺术魅力。
“脑阁”,又叫扶婴社,顾名思义,就是将婴儿置于肩上、头上,扶婴而舞,既有原始杂技的因素,又有民间舞蹈的成分。每付梃子为一个家庭单元,儿女在上玩耍,父亲在下扭舞,母亲在旁边伴舞,每次表演阵容为10至16付梃子。它起源于夏代的一种祭祀活动,到明朝末年,从祭祀活动中逐渐分离出来,形成了独特的花社活动。据记载,清朝舞阳县舞泉镇北街村著名艺人有周有得、赵世杰,后经本村周林、周亭、周保、周德伟等传人将此艺术形式发扬光大,成为方圆几百里群众喜爱的著名花社。
北街“脑阁”,其旗帜为黑色,极为罕见,据考,黑色是夏代至唐宋时的正统色彩,北街“脑阁”黑色旗帜保留了原生态文化成分,每次表演前,必先到街中五道庙祭祀,以示对先民的尊崇。它对研究民间传统文化的渊源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
“脑阁”重要的道具有大人背缚之用的铁坎件和用来扶婴的梃子,梃子插在铁坎件上,梃子又分单头和双头,双头梃子上面可站2名婴儿表演,此外还有用来接送婴儿上下梃子及维持秩序的叉子和去梃子时用的铁锤,道具均为铁制红布包裹,配合天衣无缝,相得益彰。
北街“脑阁”表演时多达16副梃子,和着鼓、锣、桡、钗等打击乐的节拍,以八字步或剪子步翩翩起舞,婴儿多扮演为悟空、八戒、青蛇、白蛇、上八仙等,表扬节目有“二郎担山”、“天女散花”、“梁祝”、“桃园三结义”等,演者上下协调,惟妙惟肖,观者如痴如醉。
北街“脑阁”因有婴儿表演,家家户户都积极参与,具有独特的传承性,从自娱自乐到凝聚一心,“脑阁”赋予了北街更多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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