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秋季糖酒会即将在重庆市隆重举办,作为本次糖酒会的举办展馆重庆市国际博览中心也正在为本次展会积极的准备中,下面就给广大的参展商介绍一下本次展会的展区设置以及参加展会的注意事项。
一、 展区规划及设置
(一) 本届糖酒会按产品类别分设酒类、葡萄酒及国际烈酒、食品及饮料、调味品、食品机械、食品包装等展区,并在展区中设立相关专区,如:国际食品专区、烘焙专区、茶专区、休闲食品专区、国际食品机械专区等;同时,还设有与食品广告文化节配套的媒体展区和与中国食品科技成果交流会配套的科技成果展区。
(二) 展位形式及配置
展区内规划有净地展位、标准展位两种展位形式。相关配置及说明如下:
1. 净地展位:除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展区净地展位有相关物品配套提供外(见下表),所有净地展位均为空地,无配置。
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展区净地展位物品配置表
展位面积
配置标准(套)
50㎡以下(含50㎡)净地展位
1套/展位,包括:红酒杯8个、冰桶1个、冰块3袋、垃圾桶1个、醒酒器1个、吐酒桶1个
50㎡以上净地展位
1套/展位,包括:红酒杯10个、冰桶2个、冰块6袋、垃圾桶2个、醒酒器2个、吐酒桶2个
备注:1、此配置的相关使用要求详见本届糖酒会《参展商手册》。
2、此配置标准不适用于“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展区”国家及地区展团。
2. 标准展位:分为A、B、C、D四类
1) A类标准展位:设于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展区,规格为3米×6米。
2) B类标准展位:设于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展区,规格为3米×3米。
3) C类标准展位:设于酒类展区、食品饮料展区、调味品展区、食品包装展区,规格为3米×3米。
4) D类标准展位:设于食品机械展区,规格为3米×3米。
上述四类标准展位的具体配置及说明详见展位配置及说明图示。
二、如何参展
(一) 参展范围
酒类、食品、饮料、调味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食品机械等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项目。
(二) 参展流程
提交申请→资质审查→安排展位→签订合同及承诺书→按时支付款项→开会前领取展位证→凭展位证报到→领取展商证→布展→展示交易→撤展
申请参展请联系糖酒会指定组展单位:13568884690李春艳
(三) 参展资质
1. 参展单位及展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2. 申购展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参展单位公章):
单位资料: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注册的相关法律文件
展品资料:
(1)涉及国内展品的单位须提供:
A. 参展展品的详细清单;
B. 与展品清单匹配的生产许可证;
C. 保健品类展品,还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
(2)涉及海外展品的单位须提供:
A. 参展展品的详细清单;
B. 与展品清单匹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涉及国产食品类展品的参展单位须带齐近半年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与展品清单完全对应的产品检验报告参展,以备相关部门随时查验。
三、展商须知
(一) 布展、展示及撤展时段安排、布展办证守则及相关程序请详见《第91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参展商手册》及全国糖酒会官方网站(www.qgtjh.com)公示。
(二) 参展单位须严格遵守展区安全及防火规定,并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自检责任书》。
(三) 展区设有门禁管理系统,所有人员一律凭糖酒会制发的《嘉宾证》、《展商证》、《采访证》、《工作证》、《专业观众证》、《观展券》等相关证件(券),经由检录通道进入展区。
(四) 糖酒会的户外广告发布,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集中发布;未经糖酒会组织机构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糖酒会户外广告规划范围内设置发布相关广告。
糖酒会期间,还面向展商和专业观众大量发行《会刊》和《参会手册》;《会刊》和《参会手册》是参展参会企业投放平面广告的重要选择。
(五) 参展参会注意事项
1. 糖酒会是专业性质的看样订货会,参展产品原则上不零售。
2. 禁止危险品或其它具有不安全因素的展品入场,禁止携带宠物入场,禁止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含行业标准)的单位及展品入场参展,禁止不符合糖酒会参展范围的展品进入展区。
3. 禁止一切无证(券)及条件不符合的人员(如未成年和衣冠不整者等)进入展区。
4. 禁止在展区使用功率放大器等扩音设备,禁止使用音量超过60分贝的各类音响和乐器。
5. 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煤气炉及电热器具,禁止使用明火,禁止现场加工食品。
6. 禁止私自拆分或合并展位,禁止转让、倒卖自身租用的展位。
7. 禁止伪造、倒卖糖酒会会期相关证件(券)。
8. 禁止开展影响糖酒会秩序的各类表演活动;禁止举牌游行、人体广告等流动性广告;禁止参展单位在自身展位范围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展示活动(如派发名片、宣传单等);严禁因纠纷扰乱糖酒会的正常秩序,相关者须到场外自行协调或按法律程序解决。
9. 禁止在展区外围、路边地段及其它经营场地设置展位、摆摊设点。
10. 禁止提前撤展。
对于违反上述注意事项的行为,组委会有权责令违规者无条件整改,否则将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和清理,一切后果和损失由违规者负全部责任。
四、展商、专业观众预登记及搭建商预申报系统
为方便与会客商的参展参会工作,开通了“参展厂商预登记”、“搭建商预申报”与“专业观众预登记”通道,分别提供以下服务:
参展厂商预登记:
展商信息登记、会刊信息提交、《展商证》申请、邀请专业观众、协助专业观众登记。
搭建商预申报:
搭建商进行预申报,更加快捷、方便地办理图纸审核及入场手续,9月15日前进行预申报,不但可以享受报馆费用的优惠,还可避免现场报馆的排队等候。
专业观众预登记:
专业观众信息预登记、申请《专业观众证》(持证免费入场)、邀请专业观众。
“参展厂商预登记”通道是申请《展商证》、提交会刊信息的可靠途径;通过本系统,也可为邀请的专业观众进行注册。
持有《专业观众证》的观展人员可在开展期间(限定次数内)免费进出展区。
通过网站的专业观众邀请平台,展商可以电子邮件形式邀请专业观众进行预登记,还可代客户注册《专业观众证》;网站将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对邀请的专业观众发送展会新信息;在开展期间,持有预登记ID编码的注册观众可便捷换取《专业观众证》,并经专用通道快速进入展区。
未作预登记的观众需在展会现场购买《观展券》入场。
五、 展位配置及说明
(一) 净地展位除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展区配置相关服务外,其余展区均无任何配置。
展团配置参见“展位合同”细则。